-
河北省种苗买卖合同
-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 方承担。
3.乙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 日内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卖方(盖章签字) 买方(盖章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相关合同
- 热门推荐
-
- 1 机动车买卖合同
- 2 买卖合同通用
- 3 二手楼房买卖合同
-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版)
- 5 工矿买卖合同
- 6 汽车买卖协议
- 7 黑龙江省种子买卖合同
- 8 水泥买卖合同通用
- 9 汽车买卖合同(样式二)
- 10 建筑买卖合同
- 分类推荐
- 猜你喜欢
-
- 1 买卖类苗木买卖合同(简单版)
- 2 商品房买卖合同样式七
- 3 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买卖合同专业版
- 4 山东省生猪肉买卖合同
- 5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合同
- 6 山西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 7 常用土地买卖合同
- 8 标准版买卖合同
- 9 实用买卖合同
- 10 北京车牌买卖合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