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保安)通用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综合物业

服务单位及位置:______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

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甲乙双方全体人员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门店的门卫登记和监控服务、巡逻服务、守护服务、车辆指挥管理、临时性任务(如消防栓等异常检查)。

第八条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二)

第九条 其它委托事项

对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服务,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接受委托,如选择接受委托要合理收费。具体委托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第十条 甲方有权按照《保安人员管理流程及话术》(见附表四)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必须按时参加。

对于整改要求、处罚通知等文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的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效通信邮箱为:_______________ 。如前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章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价格调整

1.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即人民币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 )。

2. 付款方式:每个月25日前乙方凭《承包服务月度考核评定表》的评定费用向甲方开具当月服务费的正式发票,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以银行汇款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 价格调整: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价格将根据政府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对最低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即可调整(本合同参照 元的最低工资基数计算报价的)。

第四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一条 委托管理期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章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2、监督乙方日常管理工作随时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工作条件,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方便;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合同首月为磨合期,在磨合期运营中,如乙方提出岗位人员不足,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次月增加岗位人员事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各岗位管理制度;

2、乙方在甲方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物业管理及其它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保安制度;

3、乙方现场所有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以甲方书面提供并经乙方签收的资料为准);

4、在乙方人员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并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人员自身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负责;

5、乙方应将工作计划及工作量定期通知甲方,以便进行检查和监督;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演习;

7、乙方在磨合期实际岗位操作如发现岗位人员不足,可以向甲方提出与于次月增加岗位人员的需求。

8、甲方标检前,乙方日常清洁不达标所带来的人员或工时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标检时由于保安、保洁做得不到位导致扣分罚款,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附件四《车辆放行管理规定》对甲方经营区域内的车辆放行,乙方保安人员违规放行车辆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元罚金,从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乙方保安人员应当克尽安保义务,严防甲方经营区域内的车辆出现盗抢、毁损事故。

如因乙方保安人员违规放行车辆、或在甲方经营区域内发生车辆盗抢、毁损事件经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系乙方过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财产损失、新车及售后维修车辆的应收账款损失、甲方赔偿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甲方维权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10、乙方现场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社保及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备案。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按付款方式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依旧无法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5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等原因达不到正常服务标准,造成重大事故的,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进行赔偿并作善后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四条 若本合同有效期到期之前,协议双方均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的,则本合同顺应延长一年。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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