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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拥有的 按双方协商的价格 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 ,并按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实物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实物资产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乙方应将其余的%转让价款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款后,将出让资产交付受让方,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资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资产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dd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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