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或译者)姓名:约稿者:著作稿(或译稿)名称:(本译作原著名称:)(原著者姓名及国籍:)(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
著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约稿者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全稿字数 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由各出版单位自填〕
第三条 交稿日期 年 月;著者(或译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约稿者提出,双方根据书稿情况另议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五条 (1)约稿者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著者(或译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读完毕,通知著者(或译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4)稿件若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约稿者将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约稿者可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将著作稿(或译者)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将根据约稿情况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少量约稿费,作为劳动的部分补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约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第七条 约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译稿)后,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经济损失 元。
第八条 著作稿(或译稿)的出版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 约稿者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