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编号四川省建筑业企业用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甲方乙方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建设厅监制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在川通讯地址邮编乙方性别电话居民

编号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用工

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 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主题词:劳动 劳动合同 建筑业 文书 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xx年9月6日印发

来源: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12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1r7m.html
返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