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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了确保甲(房屋所有权人)、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房屋所有权人)、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徐州 市 号 25栋4单元4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 陆 万元整,第二期支付 壹 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1mf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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