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摆放花卉的协作事项:1、租摆花卉与绿色与观叶植物品种、规格、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摆放花卉的协作事项:
1、租摆花卉与绿色与观叶植物品种、规格、数量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送到现场布置完好。
2、根据甲方的要求或植物生长状况,在不违背约定时的花卉品种、规格、数量的原则下,乙方负责对所出租花卉进行调换。
3、乙方负责所出租花卉的养护(如定期浇水,擦洗,病虫害防治等)以及花卉运输、摆放等工作,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乙方车辆人员通行方便等。
4、临时用花按双方约定价格核算。
5、如花卉摆放数量在100盆以上的,每月底双方人员共同盘点,根据实际数量结算花卉款(每月摆放量应不少于约定时的花卉数量)。
6、因甲方原因造成花卉损坏、遗失的,甲方应照价赔偿花卉损失的金额;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花卉损失的,责任自负。
7、花卉清单附后。
二、租摆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年。花卉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如需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金的计算:
每盆花卉每日元,共计盆,每月租金为元。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
乙方将花卉送达现场,布置完好,甲方应支付乙方花卉押金元,并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逐月支付乙方租金元。
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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