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情况护人情况审核意见所在单位意见年月日户籍内勤签字年月日所长审核意见年月日县局意见年月日备注1:落户申请书.2:单位证明信.3: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出
生
儿
情
况
护
人
情
况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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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
户籍内勤签字
年月日
所长审核意见
年月日
县局意见
年月日
备
注
1:落户申请书.2:单位证明信.3: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事实证明).5:计生局信.6:超生罚款单复印件或抱养证复印件.7:育龄妇女信息卡
以上材料经审核凡符合入户条件的予以落户,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本表仅限5周岁以下人员落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