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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书

()××字第××号兹证明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租方代表×××(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于××××年×月×日在××(签

)××字第××号

兹证明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租方代表×××(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租赁合同;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4.其它类型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1td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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