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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短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此房屋短租协议:一、短租地点:。二、租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个月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此房屋短租协议:

一、短租地点: 。

二、租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个月租金共 元(大写: 元整)。

四、整个门市装修、地板和吊顶不能损毁,承租期满后,乙方不得拆卸、损毁一切固定设施。

五、门市的电费、工商费一切由甲方负责。

六、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和房东发生纠纷,乙方不负责任。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双方都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 元)。

八、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17k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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