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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达城广场项目监理补充协议

新达城广场项目监理补充协议广州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达城广场项目施工监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1、

新达城广场项目监理补充协议

广州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达城广场项目施工监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为加强新达城广场项目后期施工监理的力度,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组成需经甲方认可。

2、甲方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和食宿问题,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的酬金由甲方支付,但形式上要由乙方发放至监理人员手中。

3、甲方另追加监理费给乙方共十万元整,分两次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付五万元;

工程完工后再付五万元。

甲方:广州利诚*地产开发     乙方:广东华工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 (公章)       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qsj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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