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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使用该外观设│⑴⑶ │计的产品名称│──┬─────────

1.格式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
使用该外观设
│⑴


 │
计的产品名称

──┬─────────────────────┤
(外观设计)
⑷ │姓名

 ├───────────
 设├─────────────────────┤
 计│地址

 │⑵
 人│

 │
──┼─────────────────────┴───────────
⑸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
登 记 号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
│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代理人委托书

 │ □要求优先权声明
2.图片或照片 份 每份 页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不丧失新颖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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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签章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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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 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qws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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