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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合作协议新整理版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为了完善______寺作为旅游风景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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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完善______寺作为旅游风景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对位于______寺进行投资并承包经营管理,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营期限

双方约定对______寺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价款

1、承包款总计______元人民币。

2、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经营满______年后的第一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年后的第二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年后的第三年度内支付______元。

三、产权归属

______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本协议项下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前______个月,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协议事宜。

四、承包经营范围

______寺内的香、蜡烛、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链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装服饰,凡与佛教及寺庙有关的商品均由乙方进行销售。

五、承包经营场所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______寺现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仓库无偿归乙方经营使用,如后期再设店面进行经营,由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单独使用。

六、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责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发包给第三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

(2)甲方在乙方允许的时间段内对乙方的财物进行监督管理,即所有的经营物品的购买、销售的账目纳入甲方的财物管理范围。

(3)乙方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成本及利率标准在月息一分的基础上返还给乙方的投资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权在甲方所有的经营收益中优先扣取上述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期内,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物品经营的专有权、物品的管理权,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收回乙方的财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对经营范围的账目和经营进行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承包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承包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未付清应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协议。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返还甲方已付的承包费。

八、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q2b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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