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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施工标准合同

外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外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施工依据、材料名称及主要施工工艺按本工程外墙内保温部分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玻化微珠、抗裂砂浆、玻纤网、带园盘塑料膨胀锚栓、Ф0.6热镀锌电焊网),具体要求:
  
一、1213楼南面墙5.5无机保温砂浆的做法
  
1、墙体表面清理干净,刷界面砂浆一遍。
  
2、抹保温砂浆。
  
3、抹抗裂砂浆(压人耐碱网格X)涂抹压光,3厚。
  
4、带圆盘塑料膨胀锚栓锚入墙内〉50,500500固定Ф0.6热镀锌电焊网。(热镀锌电焊网的具体位置如下图)
  
二、111213楼东面、西面、南面墙,3.5厚无机保温砂浆做法:
  
1、墙体表面清理干净,刷界面砂浆一遍。
  
2、抹保温砂浆。
  
3、抹抗裂砂浆(压人耐碱网格X)涂抹压光,3厚。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 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原因。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验收要求,并满足规范要求、保证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协调、建立内部三检制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工程质量符合G149-保温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工程量:外墙内保温面积2。 5.5公分厚约
  
2、合同单价:3.5公分:41元2;5.5公分:50元2 (含人工费用) ;
  
3、其他: 工程量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
  
4、结算金额:
  外墙内保温结算金额合同单价按实际施工面积据实结算其他。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乙方施工,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2)甲方需变更施工设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甲方配合乙方解决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事宜。
  
(4)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电、道路、施工脚手架、跳板、提升机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
  
(5)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验收、确保安全及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6)甲方可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如乙方的施工进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规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资。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有现场负责调解、技术指导的负责人。
  
(2)乙方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认真施工。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3)乙方必须在施工开始3天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一式2份,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有关是交底工作,施工完后,配合甲方完善资料。
  
(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若发生工伤(含病故),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有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按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3 。
  
(6)若乙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无条件进行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由于质量问题返工以及验收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3 。
  
(8)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检测并确保验收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物,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清扫。
  
第八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无条件接受甲方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照执行。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完工清场,确保工作面内的清洁卫生;并主动搞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其它成品和半成品;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哄抢工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行,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若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pqg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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