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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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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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产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购销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产品(下称"产品"),货物名称、配置、数量及单价如下:
乙方保证该产品为原厂家全新生产,为合法销售的正版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原厂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如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非全新产品或不符合前述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 合同全部产品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含税) 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 货到甲方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供货;
2.2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数额发票。
付款形式:货到付款。
2.4 乙方确认上述账号准确无误,甲方就本协议向乙方指定的上述账号打款,视同甲方向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
第三条 交货、验收与其他:
3.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货物的交货方式为:乙方负责运输;
3.2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
3.3 货物验收合格标准:
3.3.1 货物数量、品牌、型号符合合同约定,为合法销售的正版产品,原厂包装完好无损,为原厂家全新生产,并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原厂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能正常运行或使用。
3.3.2 安装调试完成后,货物可正常运行、使用。
3.4 其他约定事项:
货到后,乙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负责安装调试;
第四条 包装:
4.1 乙方应采用货物的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包装适合运输、防潮、防湿、防锈、防震。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货物运抵时包装受损,甲方均有权拒收货物,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换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维护和保修:
5.1 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向甲方提交与该产品相关的全部单证和资料(包含:原厂产品包装所含有的合格证明文件、说明书、操作手册及维护、维修资料等,以及原厂出具的产品证明文件)。
5.2 本合同约定,该产品自货物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产品原厂 1 年保修服务,按原厂所示条款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予以解决。乙方应通过电话、网络、上门现场等方式解决问题。
5.3 出现货物交付甲方时即损或验收后甲方使用 7 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无条件换新。
5.4 在保修期内,货物的性能和品质因设计、制造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在使用或运行时出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乙方应负责消除缺陷、修理和调换损坏的部件、组件和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或原厂商应负责维修,乙方应及时提供备用产品给甲方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6 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因同一质量问题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或原厂商必须 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和同配置的新产品。
5.7 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无任何的权利瑕疵,在现在及将来都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况。若有违反,乙方应对甲方因使用产品而被任何第三方向相应行政部门投诉或被提起诉讼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5.8 因使用乙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6.2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甲方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总价 3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乙方逾期交货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3 乙方所交产品如经甲方验收,质量、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更换、补足,否则,视为不能交货,须支付甲方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总价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4 除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加付款项3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6.5 若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和原厂售后服务,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 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 ‰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
8.1 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最后日期为生效日。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8.4 本合同壹式 2份,甲方持 1 份,乙方持 1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