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1.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 建筑工程的经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2.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3.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4.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5.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6.乙方挂靠甲方下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7.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