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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商品买卖合同

甲方:新田XX巫家组 巫XX (卖方)  乙方:本村正塘组 周XX (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____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

甲方:新田XX巫家组 巫XX (卖方)  乙方:本村正塘组 周XX (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____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布凤形立自留山出卖肆穴墓地给乙方。每穴宽3米长4米,价格每穴肆仟元,合计壹万陆仟零壹元整。  自签字之日起,地款两清,并再协议如下。  
1、位置:
第一只在赖XX右边隔碑石2尺处。
第二只、
第三只在巫母 下面一横中间。右边靠张氏古墓,下面并要用砖搏坑。
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横坐向右边。  
2、自付款之日后,无论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乙方葬墓。  
3、恐今后生端,特此为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人要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pxg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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