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商品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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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新田XX巫家组 巫XX (卖方) 乙方:本村正塘组 周XX (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____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
甲方:新田XX巫家组 巫XX (卖方) 乙方:本村正塘组 周XX (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____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布凤形立自留山出卖肆穴墓地给乙方。每穴宽3米长4米,价格每穴肆仟元,合计壹万陆仟零壹元整。 自签字之日起,地款两清,并再协议如下。 1、位置: 第一只在赖XX右边隔碑石2尺处。 第二只、 第三只在巫母 下面一横中间。右边靠张氏古墓,下面并要用砖搏坑。 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横坐向右边。 2、自付款之日后,无论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乙方葬墓。 3、恐今后生端,特此为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人要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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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pxg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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