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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区域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市澜____县《康宁家园》28平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市澜____县《康宁家园》28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98000元整,(大写玖万捌千元整)。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 甲方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hri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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