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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商品买卖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原、公平 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原、公平 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和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1.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1.9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1.10 室内环境质量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承担。
1.11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2、工程价款及结算  
2.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范围内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除变更工程外不做任何调整。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  
(2)固定单价合同,即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根据双方预算书中确认的计量方式按实结算,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单价按照双方确定的预算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  
2.2 双方约定甲方按下表分尾款即工程缺陷保修款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天内支付,尾款数额为合同价款的5%。  
2.3 工程竣工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除尾款外的结算款。甲方未按约定组织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结清除尾款外的结算款。  
2.4 结算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3、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卖合同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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