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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版产品代理合同样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XXX_年____月____日XXX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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