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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创鸿软件系列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创鸿软件系列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经销商,乙方同意甲方经销乙方的软件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

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经销的基本条件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甲方需了解所经销产品的市场情况、熟悉计算机相关产品知识,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经销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

流程等相关信息。

1.3乙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经销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及相关的版本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hab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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