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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合同标的乙方执行及完成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范围许可内配合甲方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

合同标的

乙方执行及完成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范围许可内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国国内的工程。

合同总价_________$

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定价,包括内容:

2.1厂房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咨询,代理联络,前期采购,辅助绘图工作。

2.2设备所需的机械(或钣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劳动用品和一系列的辅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辅助,工具辅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对饮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苏州市外的服务。

2.5安装设备工程后的维护工程:油漆,清理现场,无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配合(包括夜间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满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2乙方需按时提供给甲方服务,逾期造成的后果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1前期需准备的工作甲方须在工程开始前20天通知乙方。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vzg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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