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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供货协议

供方:需方: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二、质量要求: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三、供货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质量要求: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

三、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和订货单:

3.1每一批次产品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需方须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订货单;

3.2供方合理安排,将最终确定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向需方复函。

四、起运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4.1双方同意如下起运量:10桶。

4.2等于或超过起运量,供方发货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不足起运量,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货,运费由需方承担)。

4.3需方须提供卸货工具或派专人卸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铁桶】包装,净重:175kg/桶(上下误差1公斤)。桶回收(桶丢失,按100元/只赔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6.1产品质量验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产品3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产品质量问题判定为供方质量责任,供方承担该产品的直接损失,即退换货和往返运费。

6.2产品数量须在收货当日验收。若对数量有异议,需方须在收货即日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双方同意:将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7.2每月的25~28日供方将上一个结算周期货款的发票开至需方,需方在*月25日前支付该结算周期的货款。

7.3支付方式为支票或转帐。

7.4若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供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根据供方要求即时结清货款。

1)连续30日不订货;

2)月订货量不足2吨;

3)拖欠货款。

八、违约责任:

8.1供方逾期发货,按逾期货物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8.2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货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双方确定如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供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需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收货人:****。

一方上述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3本合同有二附件(附件一:《产品说明书》;附件二:《稀释剂使用注意事项》),附件系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方:(公章)需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w2h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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