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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押借款合同

汽车质押借款合同甲方(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借款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车辆

汽车质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车辆质押

1.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

2.乙方应提供汽车下列相关文件(需要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

(9)完税证明(  )

(10)附加费原件( )

3.乙方应于           日将上述车辆与相关文件移交甲方。移交地点(即还车地点)为:        

4.移交汽车时,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应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5.汽车外观状况:        

6.汽车其它说明:        

二、质押车辆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人民币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三、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   元)。

四、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限于:       

五、借款利息、费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即一个月)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利息(即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六、借款期限

           日起至           日止。

七、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

               

八、还款方式

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再提车验车。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九、保证条款

1. 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 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 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    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    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 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 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按双方认定价值,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生效

1.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wxv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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