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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指标转让协议

鉴于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购车指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出售方为甲方,购买方为乙方)。一、甲方保证拥有的车辆购车指标

鉴于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购车指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出售方为甲方,购买方为乙方)。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车辆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二、甲方出售乙方北京市购买车辆指标为永久性,期间如身份证到有效期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更换证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三、购车后车辆虽在甲方名下,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车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四、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该指标购买车辆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于乙方二代身份证,甲方愿意将本人身份证提供使用,使用期间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期间如身份证丢失甲方需积极补办。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号码: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wg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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