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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标准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厂房租赁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甲方将位于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厂房租赁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甲方将位于公司院内的 平方米厂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生产经营 使用。
2、租赁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支付,逾期3个月仍未付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厂房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不得改变厂房约定用途,不得为他人活自己设定任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承租期间,乙方可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厂房内添臵地上附属物,但不得改变厂房的主体结构。
6、承租期间,乙方使用厂房生产经营所需一切税费及所生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7、承租期间,因自然因素所致各方损失,各自承担。
8、承租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本合同所涉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9、承租期满,若甲方不再出租本合同所涉厂房或乙方不再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涉厂房,乙方应拆除所添臵的地上附属物,但若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履行此义务。
10、甲乙双方应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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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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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33s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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